天忆网 网站地图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天忆网     
 
咨询中心 网站公告 | 外拍活动 | 影赛影展 | 协会概况
位置: 天亿网首页 -> 资讯中心 -> 影赛影展

首届中国城市艺术摄影大奖赛

2007-11-26 22:04:06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城市艺术专业委员会,于2007年3月21日经国家民政部(民社登[2007]第1030号文)批准成立,是由全国部分城市、城市文化艺术研究机构、城市艺术团体、艺术家、城市艺术工作者以及热心推动城市艺术发展的知名企业和企业家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2007年12月28日,中国城市艺术专业委员会将在北京举办成立大会。为了用摄影艺术的独特魅力全方位地展示中国城市面貌,为城市艺术专业委员会成立添彩,中国城市艺术专业委员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与云南滇岭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举办首届“中国城市艺术摄影大奖赛”,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评 选 办 法

  1、网络投票(30分)     可采用网上投票和手机短信投票方式。
  2、评委评选(70分)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国内知名摄影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选。

参 赛 须 知

  1、参赛时间:2007年9月28日至2008年3月28日,评奖时间为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8日。获奖名单公布时间为:2008年4月10日,公布地址:http://www.chinacity.org.cn 
  2、参赛对象:全国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
  3、参赛内容:围绕“城市艺术”这一主题,反映当今中国城市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古迹、城市风光、风土人情、人物生活等相关内容,作品必须内容健康。(最好为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会员城市,<会员城市查询>)

  4、征稿方式: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可采用网络投稿和邮寄投稿两种方式。
   1)网上投稿地址:http://toupiao.chinacity.org.cn/sheying.htm,要求上传作品长边700像素,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
  2)邮寄投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中国化工大厦603,邮编:100723,收件人:毕昱,联系电话:010-84885085。
         照片规格一律10英寸(组照4-8幅)。作品背面注明:标题、作者姓名、使用相机、彩扩设备、拍摄的参数、通讯地址、电话等。
  凡本次大赛参赛作者均可申请加入“中国城市艺术专业委员会”,成为会员。会员中网络投票排名前50名和获得入选奖以上的可自动升为委员,委员可参加每年一届的“中        国城市艺术展”,每幅入选作品均另付稿费,同时,享受委员会主办的全国大展、巡展、研讨会和组织委员到部分城市采风创作等大型活动自主参加的待遇。

  5. 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对色阶、锐度、色饱和度做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调等技术处理)。
  6. 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7. 大赛欢迎各级摄影团体和机构集体送稿,凡送稿和获奖总分列前10位的单位,将成为中国城市艺术专业委员会的团体会员。
  8. 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参赛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有效版权,大赛组委会拥有获奖作品        的使用权。参赛作品涉及肖像由参赛者自负,与组委会无关。
  9. 获奖作品将专函通知本人。

评 奖 规 则

  1、本次所有入选作品将于2008年春季,在北京举办的“首届中国城市艺术展”中展出,并在以后相关宣传中使用,将不再支付稿酬;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        作者自负。
  2、此次展览将邀请在京新闻媒体参与,进行宣传报道。
  3、展出作品将结集出版,凡参展者赠送画集一册,并颁发参展证、收藏证书各一份。
  4、凡参展作者均可参加“首届中国城市艺术展”开幕式。
  5、凡本次大赛参赛作者均可申请加入“中国城市艺术专业委员会”,成为会员。会员中网络投票排名前50名和获得入选奖以上的可自动升为委员,委员可参加每年一届的“中        国城市艺术展”,每幅入选作品均另付稿费,同时,享受委员会主办的全国大展、巡展、研讨会和组织委员到部分城市采风创作等大型活动自主参加的待遇。
  6、2007年12月20日前,已经申请成为会员的网络排名前50名,将被邀请参加于2007年12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城市艺术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

奖 金 设 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聘为中国城市艺术专业委员会常委,证书一册;
  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证书一册;
  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证书一册;
   优秀奖50名:奖金各200元,证书一册;
   入选奖120名,证书一册。

备注:除入选奖和优秀奖以外,其余奖项参赛人员不重复获奖,所有获奖作品由主办方颁发证书。
获奖者奖金所得税自理。


此幅被查看 215 次 上一条:    下一条:"魅力淮北"─ 暨第三届...     
在线搜索
标题:
正文:
 

论坛
 
摄影器材
 
 

淮北市摄影家协会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载、使用和链接本站内容。法律顾问: 赵玉宏 | 皖ICP备07502405号
技术支持:淮北矿业集团通讯计算机处    Copyright (c)2007 tianyih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量: 64944       关于我们